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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办理过大量的民事商案件,尤其是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等,从而培养了良好的文书写作能力,熟悉各类法律文书的书写,以及建立了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同时,秉持“专业、严谨”的态度服务客户,从而使客户的利益最大化。


擅长领域:
个人民间借贷法规
职业格言: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职业理念:

本人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理念,以及始终认为唯有“专业、严谨”才是对客户最大的负责,所以本人在工作过程中会以“专业、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客户提供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职业总结:

一、民间借贷的定义:

什么叫民间借贷呢?是所有的借款行为都属于民间借贷吗?向银行借款属于民间借贷吗?其实不是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

二、借条、欠条区别

借条背后一般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但是欠条不一定。欠条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因为双方存在买卖纠纷,对方拖欠货款,从而让对方出具欠条。

三、无债权人的借条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也就是说如果你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但是该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的。拿着这张债权凭证的人去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钱,法院会受理。但是如果被告,有证据证明你不是债权人的话,法院就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还款期限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返还。出借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

五、只有转账凭证民间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你只有转账凭证,没有备注,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然后对方抗辩说这个是你之前欠对方的钱,现在是你把这个钱还给对方的一个转账记录,那对方需要证明你之前有欠的他钱还没还。如果被告提供证据证明了,那你想要法院这边支持的请求,那你就需要进行抗辩,证明你这个转账凭证民间借贷的成立。

六、利息的规定:

 (一)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将实际调低至15%左右

此次2020年8月20日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修改,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一年期LPR的四倍,2020年8月20日到9月19日即为15.4%。也就是说,此次修改之后,民间借贷纠纷中,法院对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将从原来的年化24%调低到15.4%左右。如果LPR长期走低的话,法院对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上限也将长期走低。

(二)利率保护标准从24%、36%两条线改为四倍LPR一条线

两线三区的老规定。旧民间借贷规定司法解释,债权人/出借人请求支付年利率在24%以下的利息,予以支持;年利率24%以上的利息的,超过24%部分的利率约定无效,法院不予支持;但对于年利率24%到36%之间的约定利息,法院虽然不会判决支持债权人/出借人,但如果债务人/借款人已经向债权人/出借人支付的,人民法院也不会判决债权人/出借人应予返还。

四倍LPR一条线的新规定。按照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彻底取消24%-36%的灰色地带(或称自然债务)的规定。一旦发生诉讼,超过四倍LPR的超付利息,借款人将有权请求出借人予以返还或用于冲抵合法有效的剩余本息。

(三)判断利率是否超过上限,应以何时的LPR为准?

由于LPR每月都可能发生变化,那么一旦发生纠纷,如何判断民间借贷约定的利率是否超过了四倍LPR?从本次修改的规定来看,应以民间借贷合同成立时的LPR而非纠纷发生后法院裁判时的LPR为标准。这样对于是否超过上限的问题,当事人在民间借贷合同成立时即能确定。

(四)按最严格标准来判断利率是否超过了四倍LPR

具体而言,有如下几点:第一,逾期利率也不得约定超过四倍LPR;第二,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此前已被生效判决确定应承担超过四倍LPR以上利息的借款人,能否依据新的修改决定申请再审?

此前已被生效判决确定应承担超过四倍LPR以上利息的借款人,不能依据新的修改决定申请再审。

(六)已经受理正在一审或二审过程中的民间借贷案件,能否依据新的修改决定主张利率不得超过四倍LPR?

民间借贷新修改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因此,已经受理正在一审或二审过程中的民间借贷案件,不能依据新的修改决定主张利率不得超过四倍LPR,仍然只能适用旧司法解释。

(七)此前民间借贷约定了超过四倍LPR但不到24%的利率,如在新的修改决定施行之后提起诉讼,法院会否支持超过四倍LPR的利息?

民间借贷新修改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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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杰出精英法律顾问

    2020年第四季度,我顾问中国个人民间借贷法规领域排名前三,荣获“全国杰出精英法律顾问”。 13